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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政治正確不該流於文字遊戲。

        作為一個喜愛看電影的人,我也時常觀看電影的頒獎典禮去挖掘好片。然而,在觀看這幾年的典禮與入圍片單時,我卻會在各種預測中看見 「政治正確」的解讀,像是談論種族議題的電影更容易得獎;近期翻拍電影中幾乎都會強硬的加入黑人角色等等 ;而美國現任總統   Donald  Trump在選戰時曾發表過對於非法移民應加以限制甚至是築起美墨交界圍牆的政見,則被視為是反對政治正確的言論 。而 「政治正確」也不僅只出現在影視或政商圈中,凡是任何涉及我們對於一個特定族群的既定印象有負面影響時,是否應該改用中性詞彙避免觸及敏感議題或是造成別人不 良情緒反應便成了是否政治正確的討論,比較生活化的例子像 在台灣社會中近年來由各種志願團體所推動對於外國移民、生/心理病人甚至是非異性戀者等弱勢團體的 「去 汙名化」訴求 。 先不論政治正確在現代大眾眼光看來是帶有如何的態度,政治正確一詞最早出現在19世紀,原先是用來說明符合法律、大眾道德等規定的言論,演變到現代多是美國保守派用來抨擊自由派的用詞,若是不細究這個詞彙本身所帶有的褒貶,僅談論人的言行是否該合乎「政治正確」,就已經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和主張,在此我大致將這些想法以「言行是否應合乎政治正確?」分成「贊成派」和「反對派」。贊成方最中心的思想不外乎為在言論上使用中性詞彙是為弱勢族群去標籤化,若是憑著一些不好的既定印象去對待他們,會造成「自我應驗的預言」等等;而反對方則主張現今的社會已然「過度的政治正確」,反而壓迫到一般大眾的言論自由,且若在口語或文書上強硬的避開可能的負向詞彙會造成大眾的既定印象更加穩固,如同社心課堂上曾學過的白熊效應,以及因「政治正確」而做出的政策可能造成社會治安問題,如德國開放過多敘利亞難民進入國家造成民眾抗議或是過多墨西哥移民造成美國毒品氾濫等。這兩派的說法乍一聽各有觀點,仔細思量後卻讓我感到失望,因為兩方爭論不已的僅僅是在言論上的「中性」與否,卻沒有真正討論到如何改善弱勢族群的困境,贊成方雖有意識到問題,但僅將解決方式設定在言論控制上,只要有人發表「政治不正確」的言論就會被輿論強力抨擊,這可能造成原來沒有關注議題甚至有點不滿這樣風氣的人們開始偏向反對方,更何況部分的人只是政治正確的表現出他們的歧視。而反對方攻擊贊成方的論點雖有指出過度追求政治正確而忽...

【文章反思】當理性不再只是邏輯與科學

原文連結: 王尚文:從「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談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什麼是理性?在小時候我認為是比較冷靜的分析事情,不會受到情感的動搖,是一種成熟的人才具有的能力。長大後我不禁想,如果一個人在基於冷靜的思維下毫無同理心的作出對整個群體好卻嚴重傷害了部分人的決定,這樣還能算是 「理性」嗎?這篇文章先是推翻了我們慣常以為的理性,再重新定義這個概念,將理性區分為「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兩類。 工具理性是我們平常會認為足以代表理性概念的科學、邏輯,講求以一種可被驗證的 「 工具 」去 思考、判斷,然而價值理性則是與其意義迥然不同的,它強調一個人能以特定價值觀去思考和衡量事物,像是宗教或道德,而在這樣的架構下,我發現如韋伯所說的理性,其實是一種使用貫徹的觀念/角度去看待世界,不應該偏重於其中的一種,然而在科學(比起從前)進步的現今,價值理性所代表的觀念由於不同觀念難以統一及判斷過程常有灰色地帶等原因而發展停滯。 想想我們的社會上雖然不乏有人以各種管道去宣揚他們的觀念,但是社會普遍對於非大眾的族群無法同理甚至不願意理解,這樣放任別人說明理念卻冷漠無視的態度雖然貫徹了言論及思想的自由,卻也是我們難以經由討論或協調得出對大眾最有利的方式,兩千年前的希臘發展的民主制度縱使陽春、充滿弊病,在當時仍然是極為先進的觀念,然而現在我們所處的 社 會雖然在制度上完善了許多,但自詡為民主國家公民的自傲卻不見得讓大眾更加願意瞭解不同於自己的意見,甚至洋洋自得用自以為的細微邏輯去攻擊別人,這何嘗不是一種價值理性的退步?這篇文章中不僅重新分析理性,更將 「理性人」的言行舉止昇華到其背後代表尊重生命的價值觀,而這正是全人類都必須要學習的,而不只是追求辯論時的勝利。

【文章分享】抄襲、致敬到底違不違法?

原文連結: 抄襲、致敬違反著作權法嗎? 抄襲是一個在生活中經常出現的概念,很容易就能在新聞媒體上看到某某人深陷抄襲疑雲,無論是音樂、文字、廣告諸類領域的才子才女們也都沒有逃過這個檢驗。然而什麼是抄襲?如何程度的相似才會被認為是抄襲?抄襲行為是犯法的嗎?這些問題的答案在大眾眼裡卻都是很模糊的,甚至關於抄襲事件的後續發展和處理都不常被媒體關注以至於很難被大眾看到。 而這篇文章澄清了 「 抄襲 」 這個法律上不存在的概念,將其區分為 「重製」、「改作」及「觀念上的模仿」,而在電影中常見的對以往大師的「致敬」片段或場景,也會依照其模仿的方式與程度來判斷此行為是否涉及違反著作權法,像是模仿經典的概念 的行為不會違法,但是若在他人仍具有著作財產權時以仿作其物件就會造成法律上的侵權。 然而,法律的判決並不一定是我們用來衡量事情的最好標準,如果看到一個作品顯然過度借鑒他人的作品概念,其作者或許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卻會受到輿論的抨擊,如果我們的社會風氣能夠更加正視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並做好對於創作者有擁有權力的常識普及化,能對這類侵權案件能保有關注,將可以有效遏止有心人盜用別人的想法,並確保被「 抄襲 」的創作者不會因為對法律規定的不熟悉造成權益受害。

【影評分享】我想有個家(Capernaum)

原文連結: 【電影】我想有個家Capernaum,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看完這部電影後,情緒一直身陷於整部電影中壓抑的氛圍,不甘心於這樣的鬱悶因此找了一些網路上的影評,而這篇影評讓我最為印象深刻的是在描述電影情節時的文筆彷彿重現了影片播出當下我內心受到的震撼,時不時加入作為觀眾的視角去反思導演想要重現的世界與我們所在的現實之間的鴻溝。作者敢於談論導演對於外界評價過於消費低下社經階層的反動,作為一篇影評,大可只談論電影中的情節、鏡位、剪輯是如何被表達,作者卻從導演的憤怒中 試圖去同理那樣的生命是存在於世界一隅頑強的存活下去,我們卻容易因為生活條件的普遍足夠和強勢文化資訊的大量輸入而漠視了這樣的事實,這讓我想起電影《盧安達飯店》中提及外界的人們會對於人間悲劇給以幾秒鐘的同情,卻轉瞬間就能調適好繼續吃晚餐,我震驚於這樣的冷漠,卻又從平時對於國際新聞的日漸麻木感受到隱隱的自我厭棄和無力感。 因此,在我能力範圍內能做的其中一件事便要向大家推薦這部電影以及這篇影評,不是為了沉溺於故事中的苦痛,而是要讓大家可以在日常生活壓力之外能夠看到這個世界上還有些人們如何艱辛的活著,我們的能力或許太過微弱而無法給予他們實質幫助,但對正在承受苦難的人,我們不該毫無知覺。

自我介紹

大家好,我是海豹,然而大家都叫我阿海(?) 性別是海豹的海,年齡是海豹的豹, 興趣是閱讀、看電影、聽音樂、想東想西, 熱愛著故事,也期盼自己能成為一個創作者, 有著希望世界和平的偉大理想,但是知道不會實現,也沒有什麼作為。 希望能在blogger中和大家分享和討論各種故事的美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