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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反思】當理性不再只是邏輯與科學

原文連結: 王尚文:從「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談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什麼是理性?在小時候我認為是比較冷靜的分析事情,不會受到情感的動搖,是一種成熟的人才具有的能力。長大後我不禁想,如果一個人在基於冷靜的思維下毫無同理心的作出對整個群體好卻嚴重傷害了部分人的決定,這樣還能算是 「理性」嗎?這篇文章先是推翻了我們慣常以為的理性,再重新定義這個概念,將理性區分為「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兩類。 工具理性是我們平常會認為足以代表理性概念的科學、邏輯,講求以一種可被驗證的 「 工具 」去 思考、判斷,然而價值理性則是與其意義迥然不同的,它強調一個人能以特定價值觀去思考和衡量事物,像是宗教或道德,而在這樣的架構下,我發現如韋伯所說的理性,其實是一種使用貫徹的觀念/角度去看待世界,不應該偏重於其中的一種,然而在科學(比起從前)進步的現今,價值理性所代表的觀念由於不同觀念難以統一及判斷過程常有灰色地帶等原因而發展停滯。 想想我們的社會上雖然不乏有人以各種管道去宣揚他們的觀念,但是社會普遍對於非大眾的族群無法同理甚至不願意理解,這樣放任別人說明理念卻冷漠無視的態度雖然貫徹了言論及思想的自由,卻也是我們難以經由討論或協調得出對大眾最有利的方式,兩千年前的希臘發展的民主制度縱使陽春、充滿弊病,在當時仍然是極為先進的觀念,然而現在我們所處的 社 會雖然在制度上完善了許多,但自詡為民主國家公民的自傲卻不見得讓大眾更加願意瞭解不同於自己的意見,甚至洋洋自得用自以為的細微邏輯去攻擊別人,這何嘗不是一種價值理性的退步?這篇文章中不僅重新分析理性,更將 「理性人」的言行舉止昇華到其背後代表尊重生命的價值觀,而這正是全人類都必須要學習的,而不只是追求辯論時的勝利。

【文章分享】抄襲、致敬到底違不違法?

原文連結: 抄襲、致敬違反著作權法嗎? 抄襲是一個在生活中經常出現的概念,很容易就能在新聞媒體上看到某某人深陷抄襲疑雲,無論是音樂、文字、廣告諸類領域的才子才女們也都沒有逃過這個檢驗。然而什麼是抄襲?如何程度的相似才會被認為是抄襲?抄襲行為是犯法的嗎?這些問題的答案在大眾眼裡卻都是很模糊的,甚至關於抄襲事件的後續發展和處理都不常被媒體關注以至於很難被大眾看到。 而這篇文章澄清了 「 抄襲 」 這個法律上不存在的概念,將其區分為 「重製」、「改作」及「觀念上的模仿」,而在電影中常見的對以往大師的「致敬」片段或場景,也會依照其模仿的方式與程度來判斷此行為是否涉及違反著作權法,像是模仿經典的概念 的行為不會違法,但是若在他人仍具有著作財產權時以仿作其物件就會造成法律上的侵權。 然而,法律的判決並不一定是我們用來衡量事情的最好標準,如果看到一個作品顯然過度借鑒他人的作品概念,其作者或許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卻會受到輿論的抨擊,如果我們的社會風氣能夠更加正視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並做好對於創作者有擁有權力的常識普及化,能對這類侵權案件能保有關注,將可以有效遏止有心人盜用別人的想法,並確保被「 抄襲 」的創作者不會因為對法律規定的不熟悉造成權益受害。